【镜鉴文明】
海北街道长青东社区开展集
中学习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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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北街道办事处长青东社区 2024年11月19日
【镜鉴文明】 海北街道长青东社区开展集 中学习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》
为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,提升社区治理水平,营造依法、有序、和谐的社区建设氛围。11月19日,海北街道长青东社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》工作培训会议。
会上,社区党委徐文苹书记就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》内容入手首先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条件、成立流程等内容作解读,其次围绕物管会成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、职能职责、工作流程、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讲解。并强调物管会成员应主动承担责任,全面掌握所在小区动态,及时了解社情民意,保质保量完成物管会的相关工作。
通过此次学习活动,让社区工作人员从更专业性的角度理解和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,具体、全面地了解物管会成立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程序,下一步,社区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,使社区治理能力更上新台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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